教育部函各大專校院依相關法令及政策落實推動校園源頭減量、資源回收及一次性用品減量措施。
發布日期 2026-08-05 09:32:00
依據教育部臺教資(六)字第1152702273號函,說明如下:
一、請配合《廢棄物清理法》、《資源循環推動法》及環境部有關資源回收及一次性用品減量等相關規定。
二、校園餐廳、福利社、商店、活動及會議辦理期間,避免提供一次性餐具及瓶裝水。請妥善設置垃圾分類標示及資源回收設施,降低污染情形。
三、定期辦理宣導活動及教育訓練,以提升師生及校內餐飲業者環保意識。
四、請定期檢視校園資源回收及一次性餐具減量執行情形,並納入校園環境管理及永續發展工作推動事項。
環安暨保管組 敬啟
115年8月5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