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,雇主依法規定必須要求新進人員於報到或任職前完成「一般體格檢查」。
依據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》,新進人員一般體檢包含以下七大項:
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32條及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第17條規定雇主對新進教職員工或在職教職員工於變更工作前,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不得少於三小時,且勞工有接受之義務。
未配合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工作者,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46條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。
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(線上數位2小時、實體1小時,總共3小時)
線上數位學習課程2小時,
可上勞動部「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」,自行完成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(上) (下)課程共2小時,
https://isafeel.osha.gov.tw/info/10000045、
https://isafeel.osha.gov.tw/info/10000056,
並列印學習紀錄檢附或畫面截圖貼於「文藻外語大學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」。
實體課程1小時,可至總務處環安暨保管組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