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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繳交一般體格檢查報告影本 (請至合格院所體檢)

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,雇主依法規定必須要求新進人員於報到或任職前完成「一般體格檢查」。

依據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》,新進人員一般體檢包含以下七大項:

  1. 個人基本資料、病史與生活習慣調查。
  2. 一般理學檢查(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視力、辨色力、聽力、血壓)。
  3. 胸部 X 光(大片)攝影檢查。
  4. 尿蛋白及尿潛血檢查。
  5. 血色素與白血球數檢查。
  6. 生化檢查(肝功能、腎功能、血脂肪、血糖)。
  7.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。
  • 新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32條及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第17條規定雇主對新進教職員工或在職教職員工於變更工作前,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不得少於三小時,且勞工有接受之義務。

未配合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工作者,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46條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。

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(線上數位2小時、實體1小時,總共3小時)

線上數位學習課程2小時

勞動部「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」,自行完成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(上) (下)課程共2小時

https://isafeel.osha.gov.tw/info/10000045

https://isafeel.osha.gov.tw/info/10000056

並列印學習紀錄檢附或畫面截圖貼於「文藻外語大學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」

 

實體課程1小時,可至總務處環安暨保管組完成。

 

文藻外語大學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